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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

阿拉伯人 Arabs

身穿白長袍,騎着駱駝,穿過沙漠的旅阿拉伯人.今天,還有5%的阿拉伯人仍在沙漠中過着放牧的生活.伊斯蘭教出現之後,無數阿拉伯人成為商人,前往世界各地.在孟加拉國仍未被穆斯林征服之前,阿拉伯人己乘船來到孟加拉國的吉大港,進行海上貿易.有資料記載,公元八世紀以來,一些阿拉伯穆斯林定居在吉大港,與當地人通婚,逐漸融合到孟加拉人口中.

告別放牧往孟加拉定居的阿拉伯人,因着城市化成為當地新興中產,改善了生活.可是,全球化和工業化改變,使阿拉伯傳統價值觀念日漸失傳,削弱了他們的傳統家庭觀念.不變的是,這些阿拉伯人仍然信奉伊斯蘭教,日漸成為了他們的民族核心,也成為了他們對急速多變的世界裡,唯一穩妥的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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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千零一夜》看中世纪阿拉伯社会主流价值观
2010-05-06 17:08:11 作者: 来源:中华宗教文化交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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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元610年,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创立并传播,先知穆罕默德顺应时代与社会的需求,毅然登上历史舞台,肩负起变革阿拉伯历史命运的重任。他统一了阿拉伯民族和宗教,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权——乌玛,在伊斯兰教的导引下,阿拉伯半岛上的各部落民众踏上了建立统一国家的路程。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每个社会都有其独特的社会精神气质,它因社会的经济方式、政治理念、文化传统而形成,反映社会的价值需要、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涵盖社会的理想信念、精神风貌、道德规范,构成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这一理论创新,对于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意识形态中处于统治和支配地位,对经济社会建设、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发挥着引领和主导作用。社会核心价值观是反映一种社会制度、一个时代本质的价值观,它是现实合理性与历史合理性的统一,是标志性与辐射性的统一,也是体系性与论断性的统一。价值观是社会文化中的最高层次,它表现出某个社会群体在特定环境下经过长期生活实践所形成的心理积淀和心理定势。然而,任何价值观并非亘古不变。社会的进步、文化的更新最终会动摇价值观的根基。因此,文化的变迁是价值观的变迁,价值观的变迁是生产者自身的革命。

  重读阿拉伯古典名著《一千零一夜》(以下简称《夜》),从新的视角探索和研究这部曾对近代西方文艺复兴和文学创作产生深远影响,在世界文坛享有盛誉的伟大作品,梳理和归纳《夜》中所反映的价值评判标准,研究中世纪阿拉伯—伊斯兰社会以“公正、平等、宽容、崇尚道德和知识”为目标的主流价值观,有助于我们认识和理解阿拉伯人价值观的特征和内涵,及其对阿拉伯社会发展的影响。我国目前有十个少数民族信奉伊斯兰教,考察和分析以伊斯兰教为核心的主流价值观,对于我国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和谐社会理念,促进民族团结和进步,也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刻的理论意义。

  因此,本文试图沿着这样一条研究思路:以哲学、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文学、人类学等诸学科的基本理论为依据,侧重运用哲学的研究方法,从一个新的角度重新审视《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亦即对阿拉伯中世纪社会主流价值观作探讨。
  
  一、对价值观的解读
  
  1、“价值观”是一个哲学范畴的概念

  关于价值观的定义,国内学界有多种解释:

  (1)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人的全部生活实践对自我、他人和社会所产生的意义的自觉认识。其核心是对人生目的的认识、对社会的态度和对生活道路的选择。它涵括公私观、利义观、荣辱观、苦乐观、幸福观、美丑观、生死观、友谊观、爱情观、自由观等等。一定的价值观对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理想和信念教育是价值观的核心。

  (2)价值观是人们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在改造世界、创造和享用价值的过程中形成并确立的相对稳定的观念模式,是人们以价值关系为反映对象,对人们的价值活动起导向和规范作用的社会意识。

  (3)一个民族的价值观,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而形成的,它有一个发生、发展的演变过程。

  (4)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由于物质的和精神的需求,实践活动也就成为价值活动。一次又一次的价值活动使人们逐渐形成种种关于事物的利害、好坏、善恶、祸福、美丑等观念,这就是价值观念。这些具体的价值观念中一般的、稳定的、深层的内核,就是价值观。

  (5)价值观比价值观念更为根本,它是价值观念的核心和基础,是各种价值观念的抽象和概括;价值观念则是价值观在有关问题上的体现和具体化。每一活动领域都相应存在着一种由总的价值观具体化而形成的价值观念。

  我国于1980年出版的《辞海》中,并无“价值观”的条目解释。而上述五种有关价值观的解释,第一种是出自《哲学大辞典》,应属最权威的解释。至于后四种,则应是学者们的观点。实际上,对于价值观的解释还有好几十种,基本上都是在一定语境下的特定释义。但综合起来都有一个共同涵义:即价值观来自于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对社会的发展发挥着导向和规范作用。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在界定“文化”含义时指出:“(文化)指一个社会中的价值观、态度、信念、取向以及人们普遍持有的见解。”可见,价值观也是文化的一个主要内涵和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价值观的主次划分,哲学界说法不一,定义各异,名称不同,有“核心价值观”、“主导价值观”、“主体价值观”、“主流价值观”、“某某观是价值观核心”等等。也有学者认为,核心价值观是一个七层的——道德、自然、群体、社会、政治、民族、国际——由内而外的同心圆体系。

  眼花缭乱的哲学名称和释义,无疑让笔者有些望文生畏。但究其源义,不外乎是指价值体系中最稳固的部分。经综合归纳,取“主流价值观”一词与本文主题较为吻合,其解释是:主流价值观是指在人们社会实践活动中占主导地位,并决定人们价值取向的、基本的、长期稳定的价值 史、文学传述,到伊斯兰教创立时由先知穆罕默德受“真主谕示”而传播的《古兰经》,再由穆圣的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传述的《圣训》等,都无不体现出阿拉伯民族的这种特点。如公元10世纪初兴起的“玛卡梅”体韵文故事,也是由故事和传闻逐渐发展,形成一种独特的具有完整故事情节的说唱艺术,被称为早期“短篇小说”的雏型。价值观须依赖许多“符号”才能被社会传承。那些符号背后的故事,既有事实根据,也包含了浪漫的想象,但故事里有“事实”,因为故事比事实更壮丽,更动人,故事中所蕴涵的就是民族精神遗产和价值观。这是从《夜》中研究价值观的实证依据。价值观变迁的主要动力就是社会关系的变迁。随着阿拉伯伊斯兰帝国的不断扩张,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在变迁之中,传统价值观在新兴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中不断裂解、重新组合和自我更新。

  “文化的最深层次是价值观,这是文化的核心……所谓文化,就是指一个社会中的价值观,是人们对于理想、信念、取向、态度所普遍持有的见解。”啪。《夜》的传述过程就是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被“伊斯兰化”的过程,也是由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向城市化文明社会过渡后的精神需求,更是传统文化向新型文化转换的“身份界定”过程,亦即新的价值观建构过程,最终形成中世纪阿拉伯社会以价值观为核心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
  
  三、《夜》所处的中世纪阿拉伯社会发展过程
  
  公元610年,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创立并传播,先知穆罕默德顺应时代与社会的需求,毅然登上历史舞台,肩负起变革阿拉伯历史命运的重任。他统一了阿拉伯民族和宗教,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权——乌玛,在伊斯兰教的导引下,阿拉伯半岛上的各部落民众踏上了建立统一国家的路程。穆圣去世后,其继任者高举伊斯兰教的旗帜,走出半岛,以武力开疆辟土。公元661年,倭玛亚王朝建立后,阿拉伯人又开始了第二次军事扩张,至8世纪初,“伊斯兰帝国的版图,扩大到了极点,西至大西洋东岸,东至印度河和中国的国境,幅员之广,是古代任何帝国所不能比拟的,就是现代的国家,除英帝国和俄罗斯之外,也没有能赶得上的。”

  自正统哈里发时期至倭玛亚王朝的阿拉伯一伊斯兰大军的百年征服扩张,使阿拉伯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整个社会更趋多样化。但从社会权利角度而言,帝国内部存在着三个阶层:一是享有广泛特权的阿拉伯人。由历代哈里发家族、重要的迁士和辅士家族及各地总督和征服大军中的阿拉伯士兵等组成;二是贵族保护下的平民“麦瓦利”(一译“释奴”,也称“自由民”),即非阿拉伯血统的新皈依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等;三是顺民阶层,即未改宗的异教徒,主要是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公元750年阿拔斯王朝建立。王朝最初的百年间,帝国的对外扩张已达极致,国内政治稳固,社会安宁,农商发展,文化昌明,声威远播,是帝国国势极盛的“黄金时代”。

  随着新王朝的建立,阿拉伯伊斯兰帝国的社会面貌也发生相应变化。在这一时期,帝国已基本完成阿拉伯化或伊斯兰化的进程。阿拉伯血统已不再是决定人们社会地位的重要因素。统治阶级成分进一步扩展,除阿拉伯贵族之外,伊拉克、叙利亚、埃及、波斯各地封建主也都进入统治阶级的行列。各民族之间在风俗习惯、生活经验、思维方式、才干能力、文化水平、感情色彩以及智力发达的程度方面都不同,“这些差异构成了阿拔斯王朝前期的伊斯兰帝国。该帝国就像一个容器,各种物质在里面熔合,产生了化学变化。”帝国境内阿拉伯化和伊斯兰化的完成,使不同民族互相融合,也导致各民族间的文化融合。阿拉伯人向波斯人和罗马人学习文明生活,波斯人则向阿拉伯人学习宗教和语言。“尽管各民族之间存在着种种差异,但有一种精神却始终飘荡在伊斯兰世界上空,这就是东方精神,这种精神把整个伊斯兰世界——不分民族和种族——汇合在一起了。这种精神进入希腊,便征服了希腊哲学,使之披上东方精神和启示的外衣;这种精神使历史学家、社会学家认识到东方各民族不同于西方的共同特点;这种精神正是东方人在东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铸造出来并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这种精神使东方人能够欣赏西方人所不能欣赏的东西,使他们用不同于西方人的模式去理解各种事物,使他们拥有一种在许多方面迥异于西方文明的东方文明。”《夜》所描写的社会背景,反映的正是中世纪阿拉伯社会的这种东方精神和东方文明熏陶下的价值观。
 
  四、《夜》与中世纪阿拉伯社会的关系
  
  《夜》的成书起迄时间,由于缺乏确切的阿拉伯古典资料和真实的相关记载,虽经中外学者多方考证,至今仍无法作出精确的定论,只能从它的故事内容和一些阿拉伯典籍的记载中作大致推断。一般认为,《夜》的早期故事在阿拉伯帝国境内流传,始于公元8世纪末或9世纪初,定型成书约在16世纪上半叶。有关这个推测的依据,已有国内外学者作了大量研究和认证,在此不再赘述。

  《夜》自公元8世纪末开始在民间传述,在传述过程中又吸收了波斯、印度、希腊、中国等民族的故事,经历近八百年的加工、提炼,逐渐臻于完善,最终形成一部具有阿拉伯民族统一的文化特征和民族精神的民间故事集。就《夜》故事内容的时间和空间而言,从远古以色列先知但以理、所罗门王传说,至亚历山大大帝的征战;从公元前约115年的古阿拉伯希木叶尔王国国王,一直到阿拔斯王朝第36任哈里发穆斯堂隋尔(穆斯坦绥尔)时代;从古罗马、希腊至印度、中国。提及的阿拉伯帝国境内的属地和阿拉伯城镇先后有:埃及、苏丹、波斯、虎拉萨(呼罗珊)、艾斯摆霍尼(伊斯法罕)、施拉子(设拉子)、撒马尔干第(撒马尔罕)、巴格达、巴士拉、库法、卯隋里(摩苏尔)、大马士革、哈睦隋(霍姆斯)、巴尔勒班克(巴勒贝克)、麦加、岸巴尔(安巴尔)、底睦雅图(杜姆亚特)、阿斯弯(阿斯旺)、亚历山大、开罗等,时空跨度既长且广。除了虚构或改编的希腊、罗马、印度、中国、波斯等国王外,《夜》讲述的故事中涉及到阿拉伯王朝历史上16个哈里发,按故事顺序依次为:何鲁纳·拉施德(哈伦·拉希德)、艾彼·贾尔斐·曼稣尔(扎尔法尔·曼苏尔)、穆斯堂隋尔(穆斯坦绥尔)、奥补督·买里克·迈鲁旺(阿卜杜·麦立克·本·麦尔旺)、奥睦鲁·奥补督勒·阿曾子(欧麦尔·阿卜杜-阿齐兹)、鄂迈尔·本·汉塔补(欧麦尔·本·哈塔卜)、鄂斯曼(奥斯曼)、韦立德、徐杉睦·本·阿补督·麦立克(希沙姆·本·阿卜杜·麦立克)、迈蒙(麦蒙)、沐尔伟叶·本·艾彼·粟夫亚(穆阿威叶·本·艾比·苏福彦)、纳肃尔(纳绥尔)、穆台旺克鲁(穆台瓦基里)、哈克睦(哈克木二世穆斯坦绥尔)、苏里曼·本·奥补督·买里克(苏莱曼·本·阿卜杜·麦立克)、穆尔台基督·彼拉(穆阿台迪德)等。《夜》中有关哈里发的故事约65个,其中,哈伦·拉希德的故事达38个之多,其儿子麦蒙的故事也有9个。这就充分说明《夜》的大部分故事都是以阿拔斯王朝鼎盛时期——哈里发拉希德和哈里发麦蒙时代为主要社会背景,而这段时期正是阿拉伯一伊斯兰帝国最稳定的繁荣阶段,也是其社会主流价值观处于转型并逐渐形成的过程。

  “历史和传说,一致承认,巴格达最辉煌的时代,是哈伦·拉希德在位的时代(786~809年在位)。不到半个世纪的功夫,巴格达就从一个荒村,发展成为一个惊人的财富的中心和具有国际意义的都会,只有拜占廷可以和它抗衡。巴格达的豪华,是随着全国的繁荣而与日俱增的。”希提所提到的“传说”,应该也包括本文的研究对象《夜》。哈伦·拉希德是阿拔斯王朝最著名的哈里发。在他统治的23年内,商业获得了极大发展。而商业的发展又促进了城市的昌盛和市民阶层的成长,市井文学由此得以繁荣。在当时的帝国境内,市井文学的主要形式是故事和说唱。《夜》是阿拉伯帝国上升和全盛时期的产物,有许多重要故事产生于阿拔斯王朝的繁荣时期,以及后来的阿拉伯埃及时期。

  传统的习俗、伦理在民众的心中形成了坚固、厚重的沉淀,因此,自然本能、合理的欲念与伊斯兰教的教义经常发生冲突。《夜》的作者熟悉阿拔斯王朝鼎盛时期的市民生活,饱谙人情世故,他们的叙述多取材于日常生活,以故事来阐发社会各阶层人们的人生哲理和价值观念。因此,阿拉伯伊斯兰文明的传播和发展,对于身处帝国境内各阶层人员的传统价值观念,既是一种冲撞和洗礼,也是一个改变与重塑过程。阿拉伯人从游牧到定居,多神教和偶像崇拜被天启的一神教——伊斯兰教取而代之,新旧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伊斯兰征服者与被征服地人民新型关系的确立, 《夜》所描写的社会背景正是反映了这一时代演进和价值选择的重要时期。因为“阿拉伯人所建立的,不仅是一个帝国,而且是一种文化。他们继承了在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流域、尼罗河流域、地中海东岸上盛极一时的古代文明,又吸收而且同化了希腊一罗马文化的主要特征……在中世纪时代,任何民族对于人类进步的贡献,都比不上阿拉比亚人和说阿拉伯话的各族人民。”
  
  五、结语
  
  本论文命题中的“价值观”是一个哲学命题,又与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和文学等学科交叉,以这些学科的理论和视角对《夜》作一现代的考察,得出了以下新的思考:

  1、《夜》是一部反映中世纪阿拉伯社会最具代表性的惟一经典作品,其所反映的,是阿拉伯民族统一和民族精神的发展史,是了解和考察中世纪阿拉伯社会转型进程的一个缩影,是阿拉伯帝国处于上升发展并达到顶峰的时期,也是阿拉伯伊斯兰文化走向繁荣并形成其主流价值观的历史过程。

  2、每个民族都有构成本民族精神凝聚力的文化传统,文化传统由众多层面构成系统,在文化系统运行过程中,逐渐形成与此系统相契合的价值判断关系,这种具有价值取向性的判断系统也就是价值体系,往往对整个文化系统的发展轨迹和方向起着调控、制约的作用。

  3、《夜》的主基调虽然是浪漫主义,但并没有脱离于现实,而是以社会现实作为创作源泉。透过形式上诡谲怪异、变幻莫测的神话传说、寓言故事和历史逸闻,我们看到的是一幅波澜壮阔、丰富多彩的社会历史与文化的真实画卷,是凝结于阿拉伯民族文化心理结构之中的主流价值观的现实主义观照,更是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价值体系的全面展示。

http://www.musilin.net.cn/2010/0506/38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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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以前的阿拉伯宗教文化
2010-04-12 11:44:28 作者:myfok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查看所有评论 导读:开赛尔•库尔班

宗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是世界文明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一种社会意识,同时又是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传统的社会实体,因而构成一种现实的社会力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宗教通过家开赛尔•库尔班

宗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是世界文明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一种社会意识,同时又是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传统的社会实体,因而构成一种现实的社会力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宗教通过家庭、民族、国家等多种渠道,从根本上塑造了人的精神世界,对社会历史造成深入、持久和广泛的影响。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主要流传于西亚、北非、南亚、东南亚和中亚。“伊斯兰”本意为“顺从”与“和平”,其信徒统称为穆斯林,意为“安拉意志的顺从者”。伊斯兰教由阿拉伯人穆罕默德于公元7世纪初在麦加创立,是继犹太教和基督教之后的一神论宗教;伊斯兰教的主要经典为《古兰经》,其中的规定是穆斯林的社会生活中所必须遵守的准则。伊斯兰教作为一种宗教信仰、意识形态和文化体系,与传入地区的传统文化相互影响和融合,对世界地区的社会发展、政治结构、经济形态、文化风俗、伦理道德、生活方式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穆斯林认为伊斯兰教是永恒的宗教,“是真主创造的,不容更改的”(《古兰经》30:30);同时,《古兰经》宣称“穆斯林”一词是亚伯拉罕所创(《古兰经》:22:78)。《古兰经》中的这两种解释显示了伊斯兰教的产生有着直接的阿拉伯因素和犹太-基督教影响。在伊斯兰教产生之前,游牧的阿拉伯人在许多地区都有他们的禁地,拜物教和偶像崇拜同时存在于他们的社会生活之中;其中,最重要的崇拜之处是麦加的天房。

伊斯兰教产生前,阿拉伯诸多部落都有自己的神灵和传统的风俗礼仪,多神信仰和拜物教的宗教仪式多表现出对偶像和陨石的崇拜。当时的人们认为,神灵一般有固定的栖息地,常常是石头、树木、泉眼、岩洞等。因此,按照这种信念,人们以圣石为祭坛举行献祭仪式,仪式地点常接近水源,圣石——圣水构成一片禁地,禁地内的所有生物和自然物都是圣洁的。“拜图拉”—— “神的住所”,就是这样一处坐落在麦加城市内的神圣的朝拜之地。后成为游牧民和希姆绿洲居民彼此相互贸易的场所,麦加就是这样的圣地之一。

阿拉伯半岛的居民主要分为定居与游牧两种类型,但二者生活方式和地区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其社会组织和经济生活都存在着很大差异,但仍然被认为是一个统一的民族——阿拉伯人。《古兰经》中多次出现的“蒙昧时代”的阿拉伯人主要是指北部地区(希贾兹和纳季德)过游牧生活的贝都因人,他们持宿命论的观点,有许多禁忌,常常把圣石放在帐篷里供奉,重要的神灵渐渐成为许多部落共同崇拜的对象。他们最重要的仪式是列队环绕并触摸圣物,最重要的朝觐中心是希贾兹的几个圣地,先在麦加参加克尔白和阿赖法的绕行和行进仪式,然后再到克尔白四周的360块圣石上祭牲,牺牲供奉在石头上,血液洒在石头朝向克尔白的一面上。部落宗教中还有各种卜士,主持朝拜和祈祷仪式,他们被认为拥有消除灾难和疾病、魔鬼的神秘力量。诗人被认为拥有精灵的超自然的知识,作战时可以用语言让敌人遭殃,因此,他们也常常是部落的领导者及代言人。贝都因人在接触基督教和犹太教之前,没有来世生活和灵魂不朽的观念;他们认为死者是在某处阴暗的角落睡觉,一段时间内有一定的知觉。埋葬死者时祭祀牺牲:把骆驼拴在墓前,割断筋腱,让它渐渐死去。不在坟堆上添加石头或树枝,忌讳乘骑路过墓旁。相信存在着一种超人的精灵,它们和人类一样繁衍与死亡,只有巫术能够控制。人迹罕见的地区由精灵统治。

麦加地处也门、叙利亚和波斯湾的商道上,有一眼泉水和一座古老的圣寺克尔白,在伊斯兰教兴起之前几个世纪就以圣地和商城而著名。这一眼泉水被称为“渗渗泉”(Bi’r Zam Zam)。根据传说,先知易卜拉欣(即犹太教-基督教中的亚伯拉罕)的妻子哈哲尔(Hajar)为了维持自己与幼子易斯玛仪的生命,将他放在克尔白旁,自己去赛法和麦尔卧的两丘之间寻找泉水,往返奔走七次而滴水未获。母子俩的悲怆感动了安拉,于是派天使指使她,终于在一块石板下挖出泉水。

6世纪时,麦加出现了超部落的地方神灵,其中最受崇拜的是“安拉女儿”的3位女神:拉特、欧萨、默那。安拉是阿拉伯人的最古老的神灵之一,南部阿拉伯古铭文已有此称呼;公元前5世纪的列哈彦铭文多次出现;安拉住在高不可攀的天宇,人们借助偶像寄托种种希望,安拉负责监督。麦加人在伊斯兰教产生之前已经相信,安拉是造物主、盟誓和契约的监督者、危机时刻唯一可呼救的神灵。拉特(本意是女神)是月亮女神,其祭坛是一块方形的白石头,位于塔伊夫附近的瓦吉谷地,受麦加及其附近人们的朝拜。古埃及、古希腊、古地中海人把她尊称为白色女神(希罗多德曾经提到过她的名字-艾里拉特)。欧萨(大能者)的祭坛在麦加东部的山洞前,在麦加和希贾兹地区倍受尊崇。默那是命运与时间女神,祭坛是一块黑色的石头,位于麦加和麦地那之间的古戴德,她是阿拉伯人的最古老的神灵之一--家神,是麦地那人的朝拜对象。

每年阿拉伯各部落都要去麦加克尔白朝圣一次。克尔白是一座立方体石质建筑,墙上嵌着一块受阿拉伯人崇拜的黑色陨石。5世纪初,麦加克尔白的监管权属于贝都因人中的古莱氏部,传说亚伯拉罕是克尔白的建造者,人们还认为是他规定了朝觐。亚伯拉罕是古代闪米特人共同的神明,苏美尔人把他当作第一个王国和城市的建立者。麦加的克尔白是古莱氏部落的保护神,立方体石质建筑内除了麦加人朝拜的黑色陨石外,还有300多尊偶像,每个偶像都受到某个(或多个)部落定期的朝拜。

在南部定居的阿拉伯人中,原先的拜星教在公元3-4世纪被一神教(拉赫曼)代替;5-6世纪时,犹太教和基督教的许多观念和仪式也被人们接受,因此,在伊斯兰教中有明显的地方神灵和犹太教--基督教的因素存在。

麦加凭借克尔白神殿和对多种偶像崇拜的宽容,在伊斯兰教前几乎成为整个阿拉伯的圣地。伊斯兰教以前的宗教仪式中,朝拜“拜图拉”的队伍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力求触摸一下本部落的神灵像,以实现个人与神灵的交往并吸取神的力量。供奉偶像的祭品一般是牲畜。墓地具有一定的灵性,人们经过时要向它投掷石块,表示“献祭和崇敬亡灵”。随着时间的推移,被葬者就获得了祖先神的地位。

http://www.musilin.net.cn/2010/0412/36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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